企業債券劃分的種類有幾種?
業界將企業債券劃分為城投債企業債券(簡稱“城投債”)、產業類企業債券(簡稱“產業債”)和集合類企業債券(簡稱“集合債券”)。
1.城投債:是指通過設立隸屬于地方部門的企業作為募資平臺發行,由地方收入或地方信用對債券提供隱性擔保,募集資金用于地方基礎設施建設的債券。(一度占據主導地位)
城投債是根據發行主體來界定的,涵蓋了大部分企業債和少部分非金融企業債務募資工具。一般是相對于產業債而言的,主要是用于城市基礎設施等的投資目的發行的。
城投債,是公開發行企業債和中期票據,其主業多為地方基礎設施建設或公益性項目。從承銷商到投資者,參與債券發行環節的人,都將其視為是當地發債。
2.產業債:是一個相對于城投債而言的概念,主要指具有自主經營能力、盈利能力及現金流產生能力,對依賴性相對較弱的大中型國有及民營企業發行的、募集資金投向與其生產經營相關領域的企業債券。
3.集合債券:是指以多個發行人作為聯合發行主體,按照“統一組織、分別負債、統一擔保、集合發行”的原則共同發行的企業債券。

企業債券如何申請上市交易?
1、經授權的部門批準并公開發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凈資產額不低于人民幣三千萬元,有限責任公司的凈資產額不低于人民幣六千萬元;
2、累計發行在外的債券總面額不超過企業凈資產額的百分之四十;
3、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潤足以支付債券一年的利息;
4、籌集資金的投向符合產業規劃及發行審批單位批準的用途;
5、債券的期限為一年以上;
6、債券的利率不得超過限定的利率水平;
7、債券的實際發行額不少于人民幣五千萬元;
8、債券的信用等級不低于A級;
9、債券有擔保人擔保,其擔保條件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資信為AAA級且債券發行時主管單位同意豁免擔保的債券除外;
10、公司申請其債券上市時仍符合債券發行條件;交易所認可的其他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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