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民事訴狀格式范本?
1、在開頭寫明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碼、住址、聯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2、寫明訴訟請求以及事實和理由;
3、結尾寫明受訴法院,落款寫明具狀人姓名、具狀的時間以及受訴法院。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一條規定,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民事訴訟離婚需要什么手續及證件?
民事訴訟離婚的手續:當事人攜帶民事起訴狀、身份證、證明夫妻共同財產的材料,以及證明夫妻感情已破裂的證據等相關資料,去被告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所需要的證件:
1、男女雙方的身份證;
2、戶口薄;
3、結婚證;
4、民事起訴狀;
5、財產權屬證。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第一、二款規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