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付款時所有權歸誰呢?
1、受人未履行支付價款或者其他義務的,標的物的所有權屬于出賣人。
2、買受人已經支付標的物總價款的百分之七十五以上,出賣人主張取回標的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分期付款的商品房購買者有所有權嗎?
商品房分期付款合同中,購房人在支付完房款之前,房產的部分所有權能仍屬房地產開發公司,但購房人享有于房款付清后取得房產所有權的期待權。這是因為:
1、此時民事法律行為已經成立,購買人取得房屋所有權的過程已開始進行,其與房地產開發商之間已形成合同關系,但因購房款未付清,取得房屋所有權的過程尚未完成,只能是期待的權利。購房款一旦付清,購房人即可取得房產所有權。
2、購房人與開發商之間,對于房產所有權的取得,顯然為附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法律對附條件民事權利主體的法律地位設有保護性規定,民事法律行為從成立時起具有法律約束力,行為人非依法律規定或取得對方同意,不得擅自變更。
3、在商品房分期付款合同中,在購房人支付了部分房款后,便產生了該價款形成的財產性權益,價款付得越多,這種權益價值便越高。但在這種替換過程中,出讓人與買受人各取得一部分所有權能。買受人的權利雖與所有權甚為接近,但非完全所有權,僅系所有權之期待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