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收房要先交物業費?
收房要先交物業費是開發商設計的收房流程中的一部分,本身收房和交物業費兩者不存在直接關系。開發商在收房的時候強制要求業主交物業費,否則就不給鑰匙的行為是違規操作,如果出現這種情況的話,可以向當地的住建部門舉報。不過物業費是屬于業主需要承擔的費用,交房時不交以后也是需要交的,如果預交的數目不算很多的話其實可以直接交了,但要求預交一年以上的也算是違規。
物業費應該從什么時開始繳納?
1.以業主到小區的物業管理處辦理入住手續,且業主取得了新房的鑰匙作為業主的入住的開始,那么此時業主應該開始繳納物業管理費。
2.業主辦理入住手續之后,物業管理公共性的服務費是由業主或是使用人來按月交納,對于已經購買了但是還沒有入住的業主,一年之內的按照物業管理公共性服務費標準的50%來交納,同時也為了盡量避免一些炒房的業主長期將房屋閑置,又規定了一年之后仍未入住的,按照100%的物業管理公共性服務費用來繳納。
3.國家法律法規并沒有規定了物業費須在多長時間內繳納一次,那么物業費的繳納時間的問題可以在所簽訂的物業管理合同當中注明。
不交物業費有什么后果?
1、支付違約金
《物業管理條例》第一百一十二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后,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因此,業主違約拖欠物業費,物業公司有權加收違約金。把拖欠物業費增加的罰款叫作“滯納金”是不妥當的,但如果合同里明確規定了相關內容,物業公司有權加收“違約金”。
需要注意的是,被要求繳納違約金的業主如果對違約金的金額有異議,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2、法院強制執行
《物業管理條例》第六十七條規定:“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業主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業主委員會應當督促其限期交納;逾期仍不交納的,物業服務企業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也對此有進一步的說明。因此,如果業主沒有繳付物業費,物業公司履行催告程序未果后,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訴。判決生效后當事人拒絕履行的,物業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無人居住的房屋物業費怎么收?
根據規定,對于未居住房屋物業費的收取標準,需要根據當地有關部門的規定、合同中的約定進行繳納。比如湖南相關政策指出,已辦理房屋交付手續但未入住或使用的空置房物業費按不超過90%繳納,自2022年5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根據我國《物業管理條例》規定: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由建設單位交納。也就是說,如果開發商按照購房合同如期交房,并完成了正常交接,那么業主就不該承擔房屋交接之前的物業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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