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執行工作提質增效,嚴厲打擊規避執行和消極履行行為,維護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5月22日上午,羅山縣人民法院開展2024年第八次“豫劍執行”專項集中執行行動。

早上6點,30余名干警已經全部整裝待發,隨著黨組成員、執行局局長方濤一聲令下,各執行團隊立即按照既定方案統一奔赴執行現場,前往各街道、鄉鎮開展行動。行動中,執行干警們根據不同案件的性質、特點以及當事人的實際情況,因案施策、因人施策。他們秉持善意文明執行理念,對被執行人釋法明理,用足各類執行手段,靈活采取強制措施督促被執行人履行義務。

截至當天17時,本次行動共依法拘傳8人,拘留2人,執行完畢案件4件,達成和解案件7件、執行到位金額52.2萬元,現場交付房產1處。

集中執行讓執行措施有“力度”,權益兌現有“速度”,執行結果有“成效”,用實際行動回應了群眾司法訴求。下一步,羅山法院將繼續保持執行高壓態勢,統籌運用多種措施,不斷加大執行力度,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勝訴權益,用看得見、摸得著的執行戰果回應人民群眾對法院執行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

本期執行案例:
執行小記一
黃某某與尹某借款糾紛一案中,尹某欠黃某某5萬元本金及利息。雙方達成調解協議后,尹某仍余1萬元長期未歸還。

本次集中執行行動中,在申請人與執行干警的密切配合下,最終找到了被執行人尹某。確認身份后,執行干警立即將尹某拘傳至法院,并向其告知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的法律后果。經過耐心警示教育,被執行人尹某當場履行完畢全部執行款,該起小標的案件順利執結。
執行小記二
高某與劉某某、潘某某借款合同糾紛一案,劉某某、潘某某欠高某40萬元借款及利息,經法院主持調解,雙方自愿達成調解協議。但后續兩被告并未按照約定償還借款,高某無奈申請強制執行。案件在進入執行程序后,承辦人依法查封被執行人劉某某名下一處廠房并進行司法拍賣。經一輪司法拍賣后,該處廠房以38.9萬元價格順利成交。

集中行動當天上午,執行干警帶領被執行人及房產買受人現場進行房產交付工作,并通過執法記錄儀全程記錄執行過程。交付現場井然有序,執行過程公開透明,最終該房產順利交付買受人。
執行小記三
2018年,張某與河南某建筑公司簽訂《項目部承包合同》,負責該公司承攬的一處項目工程的實際施工。工程竣工后,該公司一直未支付張某6萬余元的質保金。法院判決生效后,被告公司未履行法定義務,張某遂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過程中,執行干警對被執行人名下銀行存款、機動車輛、不動產等財產進行查詢,并與被執行人公司負責人進行積極溝通。了解到其具有和解的意向,承辦團隊立即研判,制定執行方案,并反復與雙方當事人溝通協調。經過4個月的努力,雙方最終達成一致意見,行動當天被執行人支付張某3.7萬余元,并承諾于今年年底償還完剩余案款。至此,該案實際執結。(郝昱瑋 彭瑩瑩 彭雨 左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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