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南陽市臥龍區人民法院靳崗法庭發出了首份《自動履行證明書》,該份證明書是臥龍區法院通過“執前督導+正向激勵”方式踐行審執一體、執源治理司法理念的生動體現。
3月6日,靳崗法庭庭長劉小寧接到被告南通某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員打來的電話,稱其公司與南陽某公司的經濟糾紛案件,經法院調解后已按照約定期限履行了債務,目前其公司正準備向銀行進行融資貸款,希望法院能夠出具結案通知書。劉小寧立即向原告進行核實,原告稱被告確實已按照協議約定內容履行了全部債務。作為探索自動履行義務的正向激勵機制,靳崗法庭與該院執行局溝通后,向被告出具了《自動履行證明書》,并將證明書通過快遞郵寄給被告,被告收到后專程向劉小寧打來電話表示感謝。
靳崗法庭發出的首份《自動履行證明書》,是為誠信“背書”的探索與創新,既及時保障了原告的合法權益,又讓被告主動履行義務的行為得到了“褒獎”,將問題解決在“執行前”,正向激勵了當事人的自動履行行為,推動實現“要我履行”到“我要履行”的思想轉變。近年來,靳崗法庭貫徹落實楓橋經驗,發揚司法能動性、執行司法為民理念,積極參與到執源治理工作中,2023年通過電話、短信、微信等多種方式促使126件案件當事人及時自動履行義務,有效降低了轄區案件的強制執行率。
下一步,臥龍區法院將堅持能動司法理念,不斷拓展司法領域服務保障社會誠信體系建設的深度和廣度,積極探索完善自動履行正向激勵機制,對主動履行法律義務的守信行為進行正向評價,為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和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貢獻法院力量。(供稿:劉小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