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事故,讓三個家庭陷入“泥沼”。近日,河南省內鄉縣人民法院審理了因一起道路交通事故引發的兩起賠償糾紛案,湍東法庭道交團隊依法判決,判決后當事人均表示滿意,取得了服判息訴、勝敗皆服的良好效果。
2023年07月,何某駕駛三輪電動車由西向東行駛至內鄉某路段左轉彎時,與由東向西行駛周某駕駛的小型普通客車發生碰撞,造成何某受傷經搶救無效死亡、三輪電動車乘坐人黃某受傷,車輛有損的交通事故。該事故經內鄉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何某、周某負此事故的同等責任,黃某無責任。 肇事車輛某小型普通客車實際歸周某所有,在某保險公司投保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和商業三者險,保額200萬元,有不計免賠,事故發生在保險期間內。被告某保險公司為傷者黃某墊付醫療費17000元,被告周某墊付原告喪葬費38000元。事故發生后,何某之妻、何某之子以周某、某保險公司為被告,向內鄉法院提起訴訟;隨后,乘坐何某電動車的黃某以周某、何某之妻、何某之子、某保險公司為被告,向內鄉法院提起訴訟。
接到案件材料后,承辦法官多方了解案件主要情況,組織當事人進行訴前調解,但因雙方對賠償金額爭議較大,均未調解成功。經調解無果,承辦法官在開庭查清案件事實的基礎上,依法判決。在何某之妻、何某之子起訴的案件中某保險公司賠償其因親屬何某死亡的醫療費、喪葬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共計26萬余元,并支付周某墊付喪葬費38000元;在黃某起訴的案件中,何某之妻、何某之子賠償黃某醫療費、護理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殘疾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交通費、鑒定費等共計10000元,某保險公司賠償黃某醫療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殘疾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交通費、鑒定費等共計9萬余元(含已付的17000元)。
目前,兩起案件被告已履行各自的義務,這起交通事故引起的兩起案件劃上了圓滿的句號。(供稿:郭貝 胡森)
關鍵詞: 內鄉法院 一起事故引發的兩起訴訟 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