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中國農業農村部新聞辦公室在北京舉行新聞發布會,介紹中國加入《關于預防、制止和消除非法、不報告、不管制捕魚的港口國措施協定》和全球打擊非法捕撈制度體系相關情況,并回答記者提問。 中新社記者 易海菲 攝
《關于預防、制止和消除非法、不報告、不管制捕魚的港口國措施協定》是由聯合國糧農組織牽頭制定,旨在通過有效實施港口國措施,阻止非法捕撈的漁獲物經由港口進入國際國內市場,確保對海洋生物資源和海洋生態系統的長期養護和可持續利用。《協定》于2009年11月22日在羅馬締結,并于2016年6月5日生效,截至2025年4月15日為止,共有81個國家和區域一體化組織批準接受、核準或加入了《協定》。
當前,全球海洋治理面臨新形勢新挑。加入《協定》是中國積極履行港口國義務的實際行動,展現了中國堅決打擊非法捕撈的決心和信心。中國將以此為契機,與國際社會一道,共同維護國際漁業秩序,推進漁業資源可持續利用,保護海洋生物資源多樣性,為實現聯合國2030可持續發展議程目標,推動構建海洋命運共同體,助力全球海洋可持續發展做出更多更大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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