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包括哪些?
指祖輩指和已身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各代旁系血親,我國現行法律對親屬關系的遠近的區分采用傳統的世代計算方法,即以己身作為一代,從己身往上數,父母是第二代,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是第三代,以此類推。據此,旁系血親三代以內的范圍可以列舉如下:
(1)父母雙方的兄弟姐妹。包括同宗的兄弟姐妹,同宗的兄弟姐妹或者混血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雖然名義上與兄弟姐妹相稱,但沒有血緣關系。
(2)來自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下一代的旁系親屬,包括叔、伯、姑與侄兒、侄女,舅、姨與外甥、外甥女。
(3)來自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同輩旁系親屬,包括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
三代以內不結婚的原因如下:
第一,基于倫理觀念的要求,從倫理上講,在一定范圍內禁止血親結婚是人類社會婚姻家庭制度發展的必然結果。
第二,基于優生學的理論。按照遺傳規律,很容易把雙方的一些精神、身體缺陷和疾病遺傳給子女,有的甚至出現返祖現象,導致先天性疾病。這不僅給家庭帶來不幸,也降低了整個民族的和人口質量,對家庭和國家百害而無一利。
旁系血親三代怎么算?
計算旁系血親代數的具體方法;
從兩個旁系血親到雙方同源血親算一輩。如果兩邊的數相等,那么兩邊的數就是它們的代數;如果兩邊的數不相等,則代數為較大的數。
我國現行的婚姻法律法規是以血親之間的世代來計算親屬關系的距離。一代計算方法:一輩就是一代。計算直系血親關系時,以自己是一代,然后從自己開始向上或向下數,向上數一直到父母第二代,一直到祖父母第三代;向下數到第二代孩子,數到孫子女第三代孩子等等。在計算旁系血親時,必須根據旁系血親之間的同源關系來確定世代。同源于父母的是兩代以內的旁系血親,同源于祖父母、外祖母是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以此類推。
所謂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是指祖輩和祖輩都起源的旁系血親,不管輩分是不是一樣,只要祖輩出身的旁系血親,三代之內就是旁系血親。輩分有同樣的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和表兄弟姐妹;輩分不同的有伯、叔、姑與侄子,舅、姨與外甥子女,超過這個范圍,三代之內就不屬于旁系血親了。